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、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委办局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。
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、市发展改革委等10个委办局日前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。其中,明确提出,将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适用范围由地上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扩大至地上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,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,功能单一、技术要求简单的社会投资新建、改扩建项目,及内部装修项目(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和特殊建设工程除外)。此外,还扩大用途范围。项目用途在原来的办公、商业、公共服务设施、仓库和厂房的基础上增加了住宅,私房原翻原建。
《意见》中还提到,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(含300平方米)的建筑工程,无需办理施工许可,工程监督机构不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査、不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,仅需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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